新安中学治安办公室岗位职责及其管理办法
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五个一”综合整治工作,贯彻社会治安属地管理原则,更进一步搞好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育人环境,认真落实裕安区政法委、公安局、区教委等各级领导的关于校园综合整治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进一步加强治安办公室的建设工作,现将治安办公室岗位职责及其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一、 组织建设
1、治安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新安派出所指定的四名同志担任。
2、确定一名同志为负责人,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调度。
3、治安办公室属新安派出所和新安中学保卫科双重领导。
4、新安派出所负责人员调动、业务指导、工资发放,新安中学保卫科负责工作安排和业务监督。
二、 工作范围
1、全权负责门卫工作。
2、育才路交通、净化工作和学校前区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防范工作。
3、配合保卫科搞好校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 工作目标
1、按照新安中学门卫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搞好门卫工作。
2、保证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特别是保证夜间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3、认真做好育才路的美化、净化工作,保证育才路的交通畅通。
4、认真做好校园前区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防范和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具体负责校外租房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工作。
5、努力配合保卫科搞好校内治安保卫工作,协助搞好严重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 门卫工作制度
1、担任门卫工作的同志必须要门卫区履行门卫职责,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2、按时交接班,按规定开闭校门。
3、认真执行夜间来校人员登记和传呼制度。
4、严厉制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5、交接班实行签到制,并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6、认真检查出入物品。物品运出校门,无相关部门的出门证,不得放行,严防公物流失。
7、制止未经许可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
8、自觉做好岗位区的卫生和秩序维护工作。
9、搞好育才路交通秩序和净化工作。
五、 工作人员工作考评办法
1、月考评、学期考评。
2、考评方式
(1) 自评
(2) 互评
(3) 治安办公室负责人考评
(4) 保卫科考评
(5) 学校值日领导考评
(6) 派出所负责人考评
3、 考评优异者给予一定奖励。
二00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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