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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继[2008]2号
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意见
(2008年—2012年)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修订稿)》、《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省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校本培训是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规划和指导下,以教师任职学校为基本培训单位,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把培训与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继续教育形式。
通过“校本培训”形式,充分发挥教师任职学校在培训中的作用,弥补现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形式上的某些不足,着力解决教师继续教育中存在的工学矛盾、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等问题,从技术层面上努力提高教师基本素质、促成教师专业成长,使学校在培训实施中进一步增强办学实力,逐步形成自己办学特色和教学风格。
2、基本原则
(1)、针对性原则。针对本校教师整体素质存在的实际问题和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确定校本培训的目标、任务和内容,避免盲目性。
(2)、实效性原则。培训要立足本校实际,能够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避免走过场、搞形式,尤其要避免脱离学校教育教学实践、脱离课堂教学的做法。
(3)、先进性原则。培训内容应该是在目前最先进或相对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知识和方法,保证培训的前瞻性。
二、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帮助教师确立自我进修和发展的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增强教师自我发展的能力。
2、通过培训,帮助教师及时掌握学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成果,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教育教学观念,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3、通过培训,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创新能力和教科研能力,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要,适应素质教育的发展要求。
4、通过培训,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全员达到班主任工作合格水平。
三、培训基本内容
以“备好课、上好课、评好课、命好题、育好人”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新课程教学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根据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紧密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贴近课改,贴近课堂,贴近教师,确定培训内容。我市统一制定《六安市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告册》。
四、校本培训的基本条件建设和利用
1、要利用好学校的电教媒体、微机室、互连网、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利用好教师自制的教具、投影片、电脑软件等。
2、学校应大胆起用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教师作为校本培训的师资力量,也可聘请教育教学名家、教研员担任兼职教师。
3、要有一定的校本培训经费投入,并适时派出一些有水平、有经验的教师外出学习,以提高学校的培训质量。
五、加强对校本培训的领导
全市的校本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
1、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校本培训工作进行宏观领导和指导,制定全市校本培训规划、方针和相关政策、策略,并督促抓好市直学校的校本培训工作。
2、县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本县区具有指导性的年度校本培训计划、措施,落实各项政策,协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检查评估,保证培训质量。同时,负责督促抓好县直学校的校本培训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开展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教育局。
3、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整合师训机构、培训机构、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和中小学骨干教师资源,建立校本培训指导团队,切实把校本培训抓紧抓实。
4、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本校教师继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本单位校本培训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学校校长和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定期研究校本培训工作,制订校本培训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保证培训的时间、场地、人员及内容落实,使校本培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做到计划、教材、辅导教师、经费、制度五落实。
5、教师是校本培训的主体,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积极主动地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这是每一名教师必须履行的职责。
六、校本培训的考核与管理
1、校本培训的考核
(1)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时间的考核;所学知识、理论的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含技能)的考核;教育科研能力的考核;教育教学实践效果的考核等。
(2)考核方法。根据内容选择有效的考核方法,如考勤、考试、作业(含读书笔记)检查评比、能力(技能)达标竞赛、评选优质课(优秀教研科研成果、论文、经验)等。各项考核成绩及时记入教师的培训档案。
由于六安市没有市级教师进修学校(院校),经研究决定:市直所属中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暂由裕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暂由金安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叶集试验区暂由金寨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此项工作。
2、校本培训的管理
(1)、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把校本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教育行政干部考核、中小学办学评估,并与“第一责任人”考核挂钩。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考核结果,是中小学教师晋职、晋级、续聘、竞聘及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是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
(2)、建立学校校本培训档案。学校档案包括各级领导职责、各项制度、计划、总结、校本培训记录、校本培训教材(含录像带、光盘、软件)及其它文件资料。同时要建立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包括参加学校集中培训情况记录、自学笔记、听课笔记、上公开课教案、个人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复印件等。
校本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为:①学校建立学校校本培训档案(总档案)和学员个人专门档案(分档案),学校档案反映学校校本培训的规划,自主培训活动材料,学员个人档案收集学生个人学时学分认定材料。②乡镇中心校继教主管干部分年度检查所属学校和个人档案,初登校本培训学时。③县、区继教办(教师培训机构)在审查乡镇校档案的基础上初审学员学时。④市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进行验印。
(3)、加强继续教育证书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统一使用省人事厅监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领,并由市级人事行政部门编号和加盖钢印,发放给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每一位教师。
(4)、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各县区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基础教育和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七、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规划及实施意见,报我局备案。
八、本意见解释权在六安市教育局。本意见的规定如与以往的规定不一致,以本意见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时,本意见将作相应调整。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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