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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三大看点
  [2021-11-29 09:00]  浏览次数: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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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教育报 2021-11-28  作者:华伟

10月2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双减”政策后的又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将造福后代、彪炳史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三大看点分别是:定义、成长、运筹。

厘清家庭教育的概念与边界

定义:正本清源,致敬传统。本法对家庭教育做出了清晰的定义:“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这一定义中的身体素质、生活技能和行为习惯,凸显出家庭教育的独特之处,也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家教文化,可以说是向历史致敬。

强调以德为先。本法提出,“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一个人价值观的构架主要搭就于幼稚年少时,主要出自于父母之手,正如梁启超所说,“人生百年,立于幼学”。为孩子建立起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是为孩子一生的幸福奠定了第一块基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一公式不仅被中国先贤们一再地验证,也是当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路径。

关注身体素质。儒家“六艺”课程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的射(射箭技术)和御(驾驭马车的技术)就是体育项目,尤其是战国和汉唐时代,兵家和法家绝对占据主流,充满了霸气与自信。对国家的热爱、辽阔豪迈的胸襟、无处安放的野心、坚韧不拔的毅力、临危不惧的镇定、集中意念的专注力和百折不挠的斗志,在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功不可没。如果没有人民强壮的身体和尚武精神,是不可能守住家园、开疆扩土的。但是自宋代以来重文轻武之风开始盛行,导致儒家文化常给人一种文弱之感。这一定义指导我们重新认识儿童身体的意义,重新挖掘中华民族崇文尚武、书剑同辉的气魄。

重视生活技能与行为习惯的培养。宋代理学家朱熹在《朱子家训》开篇即说,“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他还说,“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可见,中国古代的“小学”任务是学做事、学做人,在做事中做人。本法提出生活技能与行为习惯是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出鲜明的文化特色。

指明父母学习是家庭教育的关键

成长:尊重儿童,知晓规律。本法指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儿童发展有其共同、共通的规律特点与生长节奏,儿童智慧的演化是按规律进行的;同时,每个儿童又有其独一无二的天赋与个性,这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天命,这些都需要家长学习、观察、尊重、爱护和顺应。陶行知先生说,好的家庭教育要有“科学的头脑和母亲的心肠”,母亲的心肠是人类的本能,本法的要旨就是推进父母学习,使之具有“科学的头脑”。现在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时,常常是摸着石头过河,或过多自我摸索,或过多照搬他人经验,很容易走弯路,浪费很多宝贵的时间和机会。

本法将重心放在父母学习上,将帮助现代父母树立起关于家庭教育的正知正见,促进其成长,提升生活及思维品质。通过各种努力让父母能够有意识地学习,从科学成果中、从历史经验中,尽早找到家庭教育的大道,再有意识地控制与设计自己的教育行为,专心地投入实践,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盘设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运筹:法律规制,协同育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本法明确了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医疗保健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和收养机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组织的责任与义务。法律规制、协同育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步骤,事关能否办成人民满意教育的宏大目标。

家庭教育指导是发展性的,着眼未来,最大限度整合各方面教育资源,体现教育共建思想,共同推进“大教育”生态的形成与发展,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样的运筹不仅是当前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要求,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万物并育”思想在新时代的延续与表达。《道德经》中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礼记·中庸》也提及,“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协同育人要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家校联合,社会共育。

协同的目的就在于将家庭教育变成一种融合生活的方式、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立场,真正从民主、民生的视角,从保障每个儿童的实际利益和增进全社会的福祉出发,让儿童从各个不同的生活空间里感受到相辅相成的关注与关怀,帮助所有儿童在当下和未来的生活中获得幸福与成功。可以预见,共融、开放、共享、创新,将成为新时代家庭教育的主要特征。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意味着我们正在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性和时代特征的家庭教育发展之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出有历史责任感和家国情怀的全面发展的中国儿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下宽厚坚实的人才基础。

(作者单位系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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