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和同学:
为建设平安校园,创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学生骑电动车等要求特致家长和同学一封信。
规定要求
1、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放学。不满16周岁的同学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学、放学,年满16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上学、放学,必须戴好头盔。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允许载人。
2、禁止学生骑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校门口的停车场。
3、车辆规范有序地停放在学校停车场停车位上,上好锁具,否则丢失自负。
4、2023年10月5日开始实行。
情况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到16周岁骑电动车是违法行为。即使高中生到了16周岁,也不建议骑电动车上学。
2、电动车车速快,学生校内校外骑车经常出现比赛超车、违规带人、不戴头盔、逆行、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等违规危险行为,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既危及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生命安全。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交通拥堵,车辆较多,学生骑电动车,容易与其他车辆和行人磕碰。
4、遇到雨天,电瓶和线路容易故障,形成安全隐患;遇到冰雪天气,容易滑倒导致交通事故。
5、电动车充电存在用电安全问题和自燃风险。
6、学生们平时锻炼机会少,整日埋头刻苦学习;我们倡导绿色、健康、安全的交通方式,也可以增强体质,健康成长。
请各位家长认真细致地做好监督工作,让家校携手,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新安中学政教处
2023年9月